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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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智慧排水”中心等级?;ふ南钅?/span>,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智慧排水”中心等级?;ふ南钅?/span>。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完成并完成安装调试。
招标控制价:55万元。
招标范围:防火墙设备2台、日志审计设备1台、运维审计设备1台、数据库审计设备1台、威胁分析平台1台、上网行为管理系统1台、核心交换机1台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主要产品指防火墙设备、日志审计设备、运维审计设备、数据库审计设备、威胁分析平台、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或其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须放入制造商及代理商(若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9日16:00。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0年 10月 12 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未在发售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4.2发售地点: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4.3售价: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 捌仟元整 ¥8000,可采用以下形式缴纳
户名: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86 0010 1421 0011 82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各供应商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向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提交时在备注栏里注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缴纳凭证发至以下邮箱,并电话确认。
邮箱:308029773@qq.com; 电话:0574-87464312;联系人:田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0 年10月22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http://www.hostelmx.com/)、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cgcglzx.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2766188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联 系 人:王静
电 话:0574-87464312
传 真:0574-87461353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集团平台招投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仍为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并全程保持手机等通信畅通),且该人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防疫规定(《关于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人员、评标专家、平台工作人员均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所有人员在进入集团招标平台时,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宁波甬行码(绿码)、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等。
3、集团平台每个工作日原则上只允许开评标一个项目,投标人员在开评标期间,于开标室1、开标室2(或者在外休息,手机保持畅通)分开就坐;评标专家在评标室1、评标室2分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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